自2018年下半年开始,人人都在说:资本寒冬来了,日子不好过了。

事实上,金融大环境的动荡诡谲何尝不是宏观经济的另一种结构调整。

2015年“十三五”规划首次提出“加快金融体制改革,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在2020年即将到来之际,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普惠金融在供给侧和需求侧的共同作用下,金融风险持续降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能逐渐增强。

近年来,我国一直采取自上而下地方式推进普惠金融服务。毫无疑问,银行是推动普惠金融发展的主力军,政府部门各类旨在推动大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通过市场化方式转变“惜贷”思维、扶持小微企业融资的政策及结构性工具频频出台。

今年,深入推动金融机构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更是成为政府2019年的重点工作之一。政府对民营及小微企业的提及频率也超过以往,也首次单独将“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列为工作任务之一。

普惠金融(Inclusive Finance)这一概念由联合国在2005年提出,是指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小微企业、农村城镇低收入人群等弱势群体是其重点服务对象。

过去几年的创业浪潮中,以轻资产为主要特点的中小微企业无论在数量和比重上,都在逐年增加。《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显示,目前中小企业占我国企业总数的99%以上,是国民经济的生力军,也是经济向高质量发展转型过程中的核心推动力。

业界普遍认为,中小微企业存在公司治理结构不够完善、财务管理不够规范、信息透明度不高、缺乏抵押物、业绩淡旺季波动较大以及不同行业各有特点等问题,使得银行机构出于风险防范和经营成本管理而谨慎发放中小微企业贷款。

“稳就业主要靠千千万万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发展离不开普惠金融支持。”这是来自某政府高层的直白阐述。

普惠金融战略是党中央、国务院解决社会难点和民生痛点的重要战略,是利国利民的大事业。而目前,仍有2000多万小微企业法人以及6000多万的个体工商户的借贷需求还没有被完全满足。

解决普惠金融需求的必要性越来越迫切。

有人说,普惠金融应该本着一颗既“普”又“惠”的初心,为需要金融服务的主体提供低利率的贷款资金。也有人说,普惠金融不是慈善和救助,普惠金融服务需要成本。

就像是普惠金融强调赋能,这个“能”指的就是需求主体的自我造血能力。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委书记潘光伟曾指出,普惠金融是为了帮助受益群体提升造血功能。这个“造血能力”就包含了需求主体的金融素养、成本意识、盈利能力等。普惠金融赋能就是要不断影响和完善这些群体的理财意识,懂得资金可能带来收益,但获得资金需要支付成本。

由此可见,普惠金融需要讲究市场性原则,在发展普惠金融过程中,既要满足被金融机构“拒之门外”的中小微企业的金融需求,也不能忽略金融提供方的合理收益。要坚持商业可持续原则,坚持市场化和政策扶持相结合,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发展可持续。也只有普惠金融真正发挥其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才会有可持续性。

践行普惠金融,是社会经济稳步发展的长远之计。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普惠金融仍需要在国家政策的持续号召下,以金融科技为手段,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为使命,在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上为国家经济发展贡献更多力量。